虚拟机虚拟机规范篇

新建 Linux 虚拟机规范

在自定义规范中保存 Linux 虚拟机操作系统的系统设置,如主机名配置。

  1. 在导航栏中,选择资源清单 > 主机与虚拟机

  2. 选择根节点。

  3. 在根节点详情页,点击虚拟机规范

  4. 在虚拟机规范标签页,点击新建虚拟机规范

  5. 在新建虚拟机规范弹窗中,参考以下示例完成配置:

    • 名称:输入虚拟机自定义规范的名称
    • 简介:为虚拟机规范输入简要说明
    • 目标虚拟机操作系统:选择Linux
    • 主机名配置方式:选择如何配置虚拟机的主机名,包括使用虚拟机名称或手动指定
    • 当使用虚拟机名称作为主机名时,若 Linux 虚拟机名称长度超过 60 个字符,将被截断。
    • 手动指定的 Linux 主机名需符合以下规则:
      • 长度:2~60 个字符。
      • 允许字符:大小写字母、数字、连字符。
      • 不能连续使用连字符。不能使用连字符开头或结尾。
    • 批量新建虚拟机时,主机名将自动增加后缀“-1/-2/-3”以此类推,用于确保主机名唯一。
    • 管理员密码:设置管理员密码

      长度需为 8~16 字符,且至少包含以下两种字符组合:小写字母、大写字母、数字或特殊字符。

    • 确认密码:输入密码二次确认

  6. 确认配置无误后,点击确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