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拟机虚拟机规范篇
新建 Linux 虚拟机规范
在自定义规范中保存 Linux 虚拟机操作系统的系统设置,如主机名配置。
-
在导航栏中,选择资源清单 > 主机与虚拟机。
-
选择根节点。
-
在根节点详情页,点击虚拟机规范。
-
在虚拟机规范标签页,点击新建虚拟机规范。
-
在新建虚拟机规范弹窗中,参考以下示例完成配置:
- 名称:输入虚拟机自定义规范的名称
- 简介:为虚拟机规范输入简要说明
- 目标虚拟机操作系统:选择Linux
- 主机名配置方式:选择如何配置虚拟机的主机名,包括使用虚拟机名称或手动指定
- 当使用虚拟机名称作为主机名时,若 Linux 虚拟机名称长度超过 60 个字符,将被截断。
- 手动指定的 Linux 主机名需符合以下规则:
- 长度:2~60 个字符。
- 允许字符:大小写字母、数字、连字符。
- 不能连续使用连字符。不能使用连字符开头或结尾。
- 批量新建虚拟机时,主机名将自动增加后缀“-1/-2/-3”以此类推,用于确保主机名唯一。
-
管理员密码:设置管理员密码
长度需为 8~16 字符,且至少包含以下两种字符组合:小写字母、大写字母、数字或特殊字符。
-
确认密码:输入密码二次确认
-
确认配置无误后,点击确定。